出任務刊登規則

本刊登規則適用於出任務發案、接案及刊登服務報價之需時,任何上開事項之刊登均須遵守本規則之規定,本規則並為服務條款之一部分,與該服務條款具有同一效力。

【第一條 服務方式】

當您同意成為出任務((即https://www.tasker.com.tw,以下稱為「出任務或「本網站」)會員後,若有刊登外包發案之需要,僅須至本網站首頁→我的帳戶→會員登入,自行操作帳戶功能並刊登資訊即可

【第二條 刊登外包案件/接案資料規範】

  1. 在出任務網站上,刊登虛偽不實的訊息,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時,會員必須自己負責。因刊登造成他人個人資料權利損害時,會員亦必須自行負責對當事人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提出全部責任要求,本公司亦有權依據「停權處理規範」對侵害他人個人資料權利者停止其會員資格及相關服務。
  2. 刊登外包發案、接案之必要資料時,必須按照出任務刊登規定來做刊登。
  3. 會員刊登的義務及責任:
    A) 會員不得刊登虛假及偽造的訊息。
    B) 會員必須對自己刊登於出任務之訊息,保證其真實有效。如說明不足夠,導致糾紛時,會員應自行負責。
    C) 若因不遵守出任務相關規定,導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會員自行承擔。
    D) 會員於使用網站期間,獲取外包發案客戶之資料及案件資料,或是接案會員相關資料,僅能使用於自身接 / 發案之用,不得將該資料轉供其他第三人查詢、持有或使用。會員亦不得將之轉作為其他商業或非商業之利用;若會員有違反上述條款之情形,出任務有權立即終止會員服務,會員並同意為此支付出任務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肆拾萬元,若出任務仍受有其他損害,會員亦同意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E) 會員同意本網站可依資料維護規範終止會員帳戶服務與刪除所有資料的權利。對於會員類似或重複刊登案件或服務報價的事由或其他違規行為,本網站有權對刊登資料進行刪除或修改。

【第三條 未開放刊登外包發案服務之範疇】
一.出任務並未開放八大行業刊登。

八大行業定義如下:

  1. 視聽歌唱業: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
  2. 理髮業:指將營業場所加以區隔或包廂式經營為人理容之觀光理髮或視聽理容之營利事業。
  3. 三溫暖業:指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
  4. 舞廳業:指提供場所,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5. 舞場業:指提供場所,不備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
  6. 酒家業: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酒、菜或其他飲食物之營利事業。
  7. 酒吧業: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之營利事業。
  8. 特種咖啡茶室業: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飲料之營利事業。
  9. 其他不限於以上範圍之特種營業、聲色場所等。

二.業務性質屬銷售、徵招加盟商、創業或互惠之資訊
出任務不開放刊登業務性質包含但不限於派遣、人力仲介、保險、傳直銷等廠商之徵招創業、經銷商、加盟商、合夥人等之服務,或刊登性質屬於產品介紹或業務開發銷售、徵招經銷、無支薪試做、互惠或使用獎品或禮卷代替酬勞支付之類型均不開放刊登。

三.職缺或徵才性質
目前出任務僅提供企業或個人刊登案件之用途,若您有徵才之需求,請至518熊班「加入會員」註冊企業會員,完成註冊程序後即可使用518熊班之帳戶功能服務!

四.廣告貼文&刊登廣告
爲站在保護會員之立場,出任務服務條款【第三章第八條】之規定,帳號、密碼不得轉供其他第三人使用。刊登廣告不得與外包案件發案無關之相關資訊,內容不能有廣告、引人錯誤、刊登虛偽不實的訊息等情事,或藉由網站平台刊登貼文、廣告行銷、舉辦活動走秀等非發案之用途 。

五.重複刊登
出任務服務條款【第四章第十二條】會員在刊登資料之前,必須同意本網站可依資料維護規範終止會員帳戶服務與刪除所有資料的權利。對於會員類似或重複刊登商品的事由或其他違規行為,本網站有權對刊登資料進行刪除或修改(包含但不限於您所刊登的物件資訊若有重覆,已違反網站規定請勿大量重複刊登,造成本網站洗板等行為。

六.年齡、性別、身分等限制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七.其他
如破解、外掛、違反智慧財產權、違反公平交易法、涉及色情、個人隱私等,利用網站平台功能使用之便利進行不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規範之類型均不開放刊登。

【第四條 約定遵守事項】

  1. 會員應保證其自行上傳、刊登或轉載的任何logo、形象圖、產品圖片等相關圖文或廣告,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公序良俗等情況。
  2. 發案會員提出刊登案件需求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業服務法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
  3. 發案會員保證其刊登外包案件之相關資訊內容,絶無廣告、詐欺、虛偽、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藉類似、重複刊登而有廣告之嫌、或其他違反出任務刊登規定等情事,且未有假借他人名義或接受他人請託予以刊登,如經查證屬實,出任務得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將該廣告移除、修正或終止合約關係,若因而導致出任務被調查、追訴、索賠、行政罰鍰時,發案會員除給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予外包網外,另應對外包網所受之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出任務並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
  4. 發案會員明瞭出任務僅提供網路外包案件資訊刊登服務,出任務無法保證發案會員於刊登期間內一定尋得需求之接案會員,亦不保證接案會員之品質、品格、能力或其所填接案資料之完整與真實,發案會員仍須依面試程序或其他方法進行接案會員篩選及過濾。發案會員與接案會員發生之任何爭議,應由發案會員與接案會員雙方自行依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與出任務無涉。
  5. 發案會員所刊登發包案件之僅供台灣地區,未提供非台灣地區之案件執行地點。
  6. 為保護接案會員個人資料安全及隱私不受侵擾,發案會員自出任務所取得的接案會員資料,僅能供作與發包案件有關之用途,且不得將接案會員之帳號、密碼提供與其他第三人(關係企業或其他第三人若有外包案件之需求,應另於出任務刊登),或轉作為其他目的之用,並應做好安全保護措施,如違反本約定時,發案會員除給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予出任務外,另應對出任務所受之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出任務並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
  7. 為查證發案會員之身分或資格,出任務得要求發案會員提出必要證明文件(如:發案會員身份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出任務並有權建檔,於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查詢時提供之。
  8. 刊登期間,除經出任務事前書面同意外,如發現發案會員經營之商品或服務與出任務所從事之人力資源網站相同、或與出任務業務相同或類似(不以登記之營業項目為限,也不問有無取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包含但不限於:人力資源顧問、人力資源仲介、獵人頭、人力派遣、人力外派或委外供應業務等)時,出任務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
  9. 發案會員刊登之案件內容,如依法應標示警語、需註明而未標示,或成人、賭博等商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時,不得刊登於出任務網頁,出任務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將該廣告移除或修正。若逕自刊登而致使出任務被調查、追訴、索賠或處以行政罰鍰時,發案會員應負責全額賠償出任務因此所受之損失,出任務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
  10. 發案會員於刊登期間,得依實際使用情況自行暫停外包案件之刊登。
  11. 為避免接案會員受到困擾,發案會員經營之商品或服務若屬於:
    (1) 具多層次傳銷或保險業(不論有無依法設立登記或核備)者。
    (2) 刊登案件與發案會員實際製作內容或服務不符者。
    (3) 刊登案件數與發案會員事業規模或項目 / 範疇顯不相稱者。
    出任務經審核屬實後,得立即終止合約關係拒絕提供本服務。
  12. 發案會員刊登及訂閱期間內,若有接案會員投訴、申訴、反應、檢調警機關、媒體或民意代表揭露發案會員之行為涉嫌不法情事或嚴重不當者,發案會員同意出任務得暫停網路外包案件之刊登及相關服務,或限制、調整出任務所提供之會員權限,直至發案會員澄清事實之日止。

【第八條 會員停權規則】

  1. 出任務有權視會員經營業務性質(派遣、人力仲介、保險、傳直銷)、或發包案件是否有違反法令、公序良俗之情事、或遭其他會員申訴紀錄,保留或調整全部或一部份服務之權利。 出任務有權依據「停權處理規範」對違規者停止其會員資格及相關服務。

注意:會員提供之公司基本資料或身份資料或勾選之內容須為真實,會員若為其他目的,或為獲取發案或接案會員之相關資料,而冒名或提供其它虛偽不實之資料刊登,會員已涉違反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文書罪規定。

爲維護網站形象及品質還需請您遵守網站刊登規則,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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